贷款购买的东莞小产权房屋大多是不能马上就拿到购房合同原件的,有些银行会要求购房者把购房合同原件抵押在银行,在小产权房买卖过程当中,购房者和开发商签首先应签订购房合同,有些购房者比较粗心,将自己持有的购房合同遗失,那么,小产权房合同书丢了怎么补办
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小产权房达成的协议。如果购房者不慎丢失了购房合同怎么办,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1、购买的是期房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根据我国《城市小产权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小产权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小产权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小产权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购买的是现房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二、购房合同丢了如何避免损失?
如果房屋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可以按照法律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但如果购买的东莞小产权房屋不属于上述两种类型,那么,在购房合同丢了之后如何避免损失,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两个建议: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
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2、签订补充协议
倘若购房者不幸遭遇到了毫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那么购房者只能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
购房合同毕竟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关于房屋权属的重要凭证,购房者尽量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