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村委统建房是深圳流行的热议话题,历经改革开放和多年的发展,过户应时而生,深圳村委统建楼历经多年的发展,总数也逐渐庞大,占到深圳总建筑面积的49%,从一开始的大中型村委统建房到现在的个人农民房,深圳村委统建楼发生了巨变,大伙儿对深圳村委统建房的关注度愈来愈高,可否过户落户也成为深圳群众关注的热议话题。
统建楼,也就是统建房,指1973年到1986年间,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投资、拨款,组织统一建设、管理的,按国家投资指标划拨使用的住房。统建房是属于由集体土地上统一建设的一类住房,其土地性质不属于国有土地,是集体所有。而如今深圳的统建楼,通常指是由村委在村集体土地上规划建起来的住宅小区楼房,主要是分给村内村民的住房,通常不对外出售。但也有建设的住宅小区较大,房源量多的统建房,有一部分房源对外出售,由村委过户落户,价格也比深圳普通的商品房要低得多。
深圳村委统建房并没有房产证,在交易时要一次性支付,由村委做见证。平常大家常说的商品房是可以落户的,只要拥有当地的落户资格就可以了,那 村委统建楼能落户吗?
深圳的村委统建房是可以落户的。但由于是开发商和村委乡镇作为背景的住房,因此不同于商品房有正规的程序流程,深圳村委统建楼在落户时要获得住房所处村委的允许。深圳村委统建房是有村委股份公司背景在村里有备案,通常可以经过合同见证书落户,落户概率要高于通常的农民房。但落户的前提是要具有转入深圳城市户口的条件,并补交落户的材料,通常情况下只要提供三个月以上的水电使用证明和过户合同的律师见证书。要是由于村里的特殊情况,也有住房不可以落户的情况有。
伴随着深圳的发展历程,深圳村委统建房也已经有多年的历史,除了土地性质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外,住房的主体建设,规格设计都很负责,统建房的建设也愈来愈完善,为深圳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为大量涌入深圳的外来人员解决了居住的难题。